设立留置的范围有哪些? - 合同担保 - 苏州知名优秀资深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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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年5月26日
留置担保的设立必须依法确立,《担保法》规定,因保管合同、运输合同,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留置权。因此,当事人不得随意设立留置担保,留置担保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