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: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 - 光明动态 - 苏州知名优秀资深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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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年8月16日
最高人民法院: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 2015-02-26 来源:海外网 浏览次数:0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》即修订后的《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(2014-2018)》的有关情况。《意见》明确要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,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。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,取消任何形式的排名排序做法。强化法定期限内立案和正常审限内结案,建立长期未结案通报机制,坚决停止人为控制收结案的错误做法。依托审判流程公开、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,发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服务、研判和导向作用。上述方案被视为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,对 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 作了专门要求,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,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;完善审级制度,改革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,逐步改变主要以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级别管辖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