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市力促“以案释法”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 - 合同法规 - 苏州知名优秀资深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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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年8月7日
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“以案释法”制度的精神,落实市人大一号议案,昆山市近日印发《关于推进“以案释法”工作的意见》,推动“以案释法”工作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  一是健全“以案释法”工作机制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普法机构的主导牵引作用,调动市镇两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强化协调联动,形成强大合力,全面有效落实“以案释法”工作。

  二是组建“以案释法”宣讲队伍。各部门选派、培养法律知识丰富、法治观念牢固、法治思维良好的工作人员,建立“以案释法”宣讲队伍。市、区(镇)两级层面分别建立一支由法官、检察官、行政执法人员、律师、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“以案释法”专家队伍,为“以案释法”工作落实提供人才支撑。

  三是拓展“以案释法”工作形式。结合“法律六进”等普法实践活动,做优化讲座、培训、课堂以及各类户外活动等“线下说法”,同时强化新科技手段运用,做强微博、微信、微电影、动漫、公益广告、网站、手机、电台、电视等“线上说法”, 开展问答、讨论、竞猜等环节,使用亲和、风趣、通俗的方式进行“说法”,提升“以案释法”的互动性和实效性。

  四是精选“以案释法”宣传内容。“以案释法”的案例选择突出典型性和实用性,选择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实用型案例,社会上新发生的焦点热点型案例,以及纠正错误法律思维的引导型案例等,激发群众学习兴趣;鼓励用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,解读案例时联系生活实际进行适当引申,多角度、全方位进行法律分析,宣传法律知识,阐释法治理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