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司法厅到苏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宣讲活动 - 合同法规 - 苏州知名优秀资深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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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年3月7日
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、全国司法厅(局)长会议、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、推动发展,省司法厅成立宣讲团分赴13个省辖市进行宣讲。 3月11日下午,省厅宣讲团到苏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宣讲活动。苏州市司法局、直属单位、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干部职工,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,省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洪作了专题辅导报告。刘主任从会议精神宣贯、形势任务分析、工作基本遵循、重点任务落实、组织建设保障等五个方面,以“六个关键字”传达了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、全国司法厅(局)长会议精神,以“三个新”分析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,以“四个必须”概括了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遵循,以“四大体系”强调了要抓好重点任务落实,以“四个要求”明确了要为完成全年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,对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详细的解读,为苏州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的辅导课,有助于大家进一步理清思路、明确目标、把握要求,集中精力地落实好全年工作。 在今后的工作中,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刻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宣讲精神,围绕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”一条主线,坚持“服务大局,服务群众”两个根本,突出“业务能力建设、工作成效建设、党的建设”三项重点任务,围绕“法治”主线,立足“稳定”根基,突出“服务”主题,着眼“发展”后劲,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塑造司法行政新形象,为深入推进平安法治苏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!